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5:05:04
1、依据《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依照《通知》规定,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2、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规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