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6:38:03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申请海域未设置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范围清楚,没有争议;(2)编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3)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海域使用论证评审通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法》 第十 下列项目用海由审批:填海5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围海1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7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规定的其他项目用海。审批以外的项目用海的审批权限,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以下原则规定。(一)填海(围海造地)50公顷以下(不含本数)的项目用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其审批权不得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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