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12:33:24
法律分析。这方面并不是强制的,企业是否在当事人退休之后发放所谓的补助,补贴是企业自己的行为,与其他单位没有关系,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和标准。法律依据。《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三条 对于丧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地委正副、行政公暑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县委正副、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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