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10:05:59
仲裁裁决书的主要内容。一般讲,裁决书应当写明:案由,申诉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劳动法律、法规、依据,裁决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起诉期限等。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裁决书的内容可分为三部分,具体的内容和格式如下:(一)首部;首部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裁决书的类别和案号。(2)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当事人是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所处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如有代理人,在委托人后面写明代理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和家庭住址。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明其姓名、职务和所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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