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9:59:39
什么是劳动争议的仲裁呢它又是如何执行调解劳动纠纷的功能的呢本讲我们就将这一问题做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的组织形式:《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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