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9:56:13
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遍许可。如示威的许可,烟花爆竹的生产与销售的许可等。普通许可有二个显著特征:一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附有一定的条件;二是一般没有数量控制。2、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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