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9:56:19
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上述文件没有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地方税务局可以在本机关管理权限内作出补充规定,但是不得再向下级税务机关下放规定权。(一)公示许可事项。税务机关应当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税服务厅或其他办公场所公示。(二)提出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应当。(1)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2)在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3)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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