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9:23:23
法律分析:1、受理案件。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受理刑案的材料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自首。以及机关、人民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等。(受案的一般程序;(1)、认真对待、全面接受。(2)、对报案人员说明法律责任,防止诬告、错告。(3)、询问案件有关情况。(4)、接受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等提交的犯罪证据材料并加以保全或做出其他应急性的处理。(5)、制作笔录或录音。(6)、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2、初查;简单地说就是侦查机关对所接受的案件材料的初步审查。目的: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以及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初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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