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9:3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时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如不服,可申请复议。法律分析;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其内容是: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拓展延伸;机关立案程序与法律依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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