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9:36:39
在受理争议的主体方面包括。(1)中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的工人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工勤人员。(4)、的机关、事业组织、企业与无军籍的职工。(5)用人单位与一部分离退休人员及其聘用的离退休人员。(6)中国境外企业或劳动者与境内劳动者或企业在中国境内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目前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争议标的方面包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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