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9:39:20
法律分析:赔偿合理损失。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在寄递过程中,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内件不符时,快递服务组织应予以赔偿。属于下列情况的,快递服务组织可不负赔偿责任:a)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快件损失的;b)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c)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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