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0 09:11:34
近年来,有关商品房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黑龙江省消协在调查中发现,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设置陷阱坑害消费者,是导致投诉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陷阱一:先收定金后要挟。以预售为名收取定金,而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不能达到迫使消费者就范的目的,定金就会被开发商强行没收扣押。陷阱二:隐瞒编卖点。有的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为尽快回笼资金,故意隐瞒房产,或作出虚假承诺、编造一些卖点欺骗消费者。陷阱三:改结构扩大公摊面积。任意改动房屋结构、任意扩大或缩小房屋面积、擅自改变公用场所用途。开发商交房时广告宣传与实际内容不符,而在合同中又没有约定。公摊面积不清楚,让消费者分摊了不应当公摊的面积或多摊公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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