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0 08:57:17
离婚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可要求离婚,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法律分析;离婚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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