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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3:52:2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原告人李某某,男,1966年5月10日出生,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第六居民组,村民。被告人刘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第六居民组,村民。被告人马某某,男,出生年月不详,36岁,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村民。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赔偿我受伤的医疗费11287.20元,误工费47700元、护理费50元、伙食补助费3420元、营养费2000元、交通费300元、法医鉴定费260元以及伤残补助费(待伤残鉴定后确定),共计71417.20元。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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