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3:48:09
法律分析。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各级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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