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3:56:08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规定:“。对于哪些案件能刑事附带民事有关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比如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交通肇事罪等,在犯罪过程中造成了受害人人身伤害、物品损害的,可以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食宿、物品损害价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不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在诈骗案、盗窃等案件中,被骗取、窃取的钱物不属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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