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3:54:31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因此裁定终结执行程序。6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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