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3:54:28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书面申请恢复执行。1、申请恢复执行应出示身份证明(单位提交申请恢复执行时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作为权利义务承受人申请的,应提供相应证据,由依法变更申请执行人。2、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书应准确填写原执行案号、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联系方式等。3、明确提供被执行人现状及可供执行财产情况或线索,否则不予恢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