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3:07:05
法律分析:监察委由哪些部门组成,此前已有规定。去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国家监察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决定》明确,将试点地区的监察厅(局)、预防局及人民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正是因为有了这些部门的加入,监察委能把此前分散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的反资源力量整合在一起,履行监督、调查、处置3项职权,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从而建立起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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