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3:17:46
我国检察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人民可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对机关管辖的重大犯罪案件也可直接受理。自诉案件由人民受理。法律分析;我国检察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包括以下种类: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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