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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2:53:53
法律分析:据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消息: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昌市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3日0时起,暂停实施南昌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南昌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非必须,不出行”,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接触,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保护自己和他人。法律依据:《南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 在用机动车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加强对在用机动车的维护保养,保持在用机动车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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