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4:03:45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批准的月最低薪资标准的4倍确定。残疾人医疗、教育补助有哪些、标准。1.重残定补:每人每月200元。2.医疗康复费(低保定补):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3.子女教育补助:无法缴交学杂费,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4.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补助标准为1000至3000元。5.住房补贴:1000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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