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8:29:09
行政决定的撤销包括。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