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8:34:06
法律分析:醉驾入刑是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醉酒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醉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处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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