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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6:53:0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去世房房屋继承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处理。1、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继承人携带遗嘱等相关材料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2、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继承人之间如无争议的情况下需要全部继承人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有争议的,可以起诉处理。3、如果有继承权的人放弃继承的,需要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其他有权利继承的继承人才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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