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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3 18:43:44
法律分析:诫勉谈话部需要下文件。诫勉谈话不属于处分。诫勉谈话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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