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16:00:35
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当初的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一、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处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及《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分三种情况处理。(一)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首先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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