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16:00:51
法律分析。办理户口人员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才能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立(分)户。法律依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立(分)户。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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