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12:36:50
一、违法拆迁破坏《》、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我国《》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城市拆迁属于市政建设范畴,对公民个人或单位的房屋拆迁属于的征收行为。《》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这里,《》确定的征收原则是必须给予公民“补偿”,这是法律对征收私有财产行为的基本原则和前提。而一些地方的违法拆迁却把拆迁作为第一位,把对公民的补偿权放在第二位,这就违反了《》的根本原则。二、违法拆迁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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