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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14:26:05
申请人罗XX称,申请人于2008年12月22日进入被申请人处从事销售经理工作,双方签订过期限为2008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22日的劳动合同。2010年11月23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但本人在职期间尚有销售提成17万余元没有结清。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18日中海浙江A项目的销售提成12204元;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的安徽华谊B项目销售提成77113元;2009年1月l日至2010年11月22日中海浙江C项目的销售提成74925元;2009年l月1日至2010年10月25日广东大鹏D项目的销售提成106元。以上合计销售提成共计1749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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