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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16:49:15
律师解答。设立国有独资公司: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或者地方授权的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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