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15:08:03
法律分析:销毁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指定场所监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二十 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国家秘密载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以下简称涉密业务),应当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涉密业务。第二十九条 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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