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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14:57:34
律师解答。1.一般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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