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14:35:15
一、级别管辖;(一)基层人民管辖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另《最高人民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确定了管辖恒定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1、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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