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23:19:34
1、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不属于债务转让,可能是作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或加入债务。2、借款活动一般需签订借款合同,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姓名、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借款利息等。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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