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23:20:16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暂缓执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第10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担保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一、行政拘留可以暂缓多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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