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23:13:39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及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是本文的主旨。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在学生受到人身损害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在学生受到第三人侵害时,第三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学校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话,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确定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需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并判断学校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和谨慎注意义务。法律分析;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