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01:22:32
报考条件。1、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满3年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司法、委、等部门人员,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2、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3、符合报考条件的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4、非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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