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01:41:43
法律分析。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都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以及要履行相关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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