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00:51:09
法律主观。一、行政暂缓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从这一规定看,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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