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00:51:08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复议或者诉讼结束,维持原处罚的,行政拘留就恢复执行。《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机关人民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机关。第二百三十二条行政拘留处罚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还交纳人。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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