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23:00:45
一、约定解除权合同与附解除条件合同的根本区别。其一,在合同中附解除条件,是当事人以意思表示合同的效力,当解除条件成就时,无须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权”,该合同即自动且当然地失效。而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在当事人所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且自动地失效,解除条件的成就只不过是赋予一方当事人以解除权,只有当该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其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而合同因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失效时,既有向将来失效的,也有溯及既往失效的。二、约定解除权合同中的解除条件”不应限定为将来不确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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