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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21:00:21
法律分析。发生泄密事件的机关单位应当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向保密委办公室、保密局、区政府作书面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告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规定》 第三条 发生泄密事件的机关、单位,应当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书面向下列保密工作部门或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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