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10:11:18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可以转让,但要满足一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