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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10:20:43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的规定,劳动仲裁庭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对于疑难案件,可以在期满前十五天内向劳动仲裁庭提出延期申请。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可以先行裁决部分事实清楚的部分。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十五天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不请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且劳动仲裁不收费。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庭审理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给予答复。劳动仲裁案件自立案之日起45天内结案,对于疑难案件,可以在期满前15天内向劳动仲裁庭提出延期申请。开庭后,仲裁员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按期出具裁决书,双方对于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起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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