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10:13:38
1、“劳动仲裁开庭后第35天,还要多久会裁决下来”。(1)劳动仲裁的审理裁决时限,不是以“开庭后多久”来衡量的,而以你的仲裁案件受理时间来确定的。(2)自你的仲裁案件受理时起:仲裁委应在45天内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是复杂的,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可超过15天,也就是说:自仲裁委受理你的仲裁申请后,最长在60天内应当作出最后裁决。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