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22:14:23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3个月或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工作津贴,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并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且按照国家工资政策,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已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按程序提请表彰部门取消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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