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20:26:12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一、商标续展的申请程序。(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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