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20:55:30
依据《证券法》第50、57条规定。1、股票型上市公司;(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2、债券型上市公司;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