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19:2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1、幼儿园老师殴打儿童,是属于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儿童的家长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2、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学校老师打学生怎么办。
查看详情